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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18-2019学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25日 17:28 梅畅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校党政发〔201829号)《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校发〔20143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2018-2019学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正式评选文件(教务字〔2020344号)已通过政务平台发至各教学单位,请按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

请课程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学生网评平均成绩、任课教师授课质量,择优推荐。凡学生网评成绩位列所在学院后15%、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未合格或未达到标准的任课教师,不予推荐、不予接受测评、不予评定。有违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影响者,不予评定。

为保障第十二届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课程责任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如各单位有名额空缺情况,学校不接受递补名额。请各参评教师按照相关材料要求,如实填写、提交,避免漏填、错填。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owuchujxyjk@163.com

纸质版提交至:行政西楼教务处教学研究科509

联系人: 梅老师  联系电话:83227092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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