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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年06月24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06〕83号)文件的规定,2008年申请转专业的本科学生经严格考核,并报校领导同意,方媛等37名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现就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要及时对转入学生原有的学分重新进行认定,帮助他们拟定新的修读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要与相关部门相互协商,安排好转入学生的住宿。

    二、计财处要按学生转入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教务处要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及成绩档案的转出与转入工作。

    特此通知

附:2008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录取名单.doc

贵州师范大学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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