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06〕83号)文件的规定,2008年申请转专业的本科学生经严格考核,并报校领导同意,方媛等37名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现就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要及时对转入学生原有的学分重新进行认定,帮助他们拟定新的修读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要与相关部门相互协商,安排好转入学生的住宿。
二、计财处要按学生转入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教务处要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及成绩档案的转出与转入工作。
特此通知
附:
2008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录取名单.doc
贵州师范大学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