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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年11月21日 11:10 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场地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和科研单位对所属实训中心、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切工作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性,深刻汲取典型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大局意识、风险意识、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安全事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做到实验室安全责任到岗到人。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坚决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实验室安全问题,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全面排查整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隐患底数,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学院自查

请各学院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对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消防、气体存放、机械电气、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对照本次检查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检查、整改的责任、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

实验室应于1213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并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自查完成后,各学院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并于12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gznujwcsysaqglk@163.com,纸质版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验与安全管理科。

三、学校专项检查

教务处将联合保卫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组织检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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