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02号)文件的安排,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完成学生的学业预警及帮扶:
一、复核学业预警名单
因学生存在休复学、转专业、本学期未完成课程等各种特殊情况,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应修学分数及其他实际情况甄别附件1中的名单并附件2提供的操作流程做好认定及推送。
二、学业预警及帮扶
1.根据复核学生具体情况,做好学业预警对应的等级处理;
2.对相关学生进行警示,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并采取针对性地补救、帮扶及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做好帮扶工作留下书面材料,相关材料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
3.学生累计两次经过教育帮扶仍不能解除学业预警,则依照《贵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予以降级、退学处理。
4.请各学院在9月15日前将本学院的预警处理结果反馈至教务处运行科。
相关附件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复核名单
附件2.学业预警相关操作流程
附件3.《贵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