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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转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通知

2021年11月18日 11:09 宋庆发、董双快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将于20211125日(星期四)在花溪校区和1126日(星期五)在宝山校区,进行教学及科研实验产生的HW49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统一收集和转运。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对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按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类别进行收集,并集中放置于本单位安全的地点。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防止实验室废弃物丢失和泄漏,本单位处置负责人保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并在相应时间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接相关工作。

请相关各教学、科研单位2021112212:00前,将填写完善《XX(单位名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负责人及处置量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849099914@qq.com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该学院未产生实验室废弃物,由此产生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将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废弃物的处置也将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联系人:宋庆发、董双快 ,电话:83227089


附件:XX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负责人表

备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类别

(一)实验废液及一般废弃化学品;

(二)废弃或过期剧毒类化学品;

(三)废弃试剂空瓶及包装物;

(四)易燃易爆物品及不明物。



教务处

20211117









附件:XX(单位名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负责人及处置量表


单位名称

实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

实验危险化学品废弃放置地点






实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数量

实验废液及一般废弃化学品(Kg

废弃或过期剧毒类化学品(Kg

废弃试剂空瓶及包装物(Kg

易燃易爆物品及不明物(Kg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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