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中心、各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校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和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实验人员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熟知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知识。
2.国庆节前各单位需组织一次彻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是否正常等。特别对实验室使用和临时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品、高压气瓶等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若自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需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采取安全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报相关部门。
3. 学校将在国庆节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4. 国庆节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的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得开展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实验,如必须开展,指导老师须全程现场指导,并结合实验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保护措施到位。若实验室发生安全意外,保持镇定及时联系房间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
5、请各单位安排好国庆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
请各单位将实验室值班人员电子版于9月29日(星期三)17:00前发送至147954183@qq.com。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