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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06月10日 19:25 孙晶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为鼓励在筑高校积极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培养和输送大数据人才,贵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2140号),现将该文件转发至各学院,请设有相关专业,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积极申报。按照文件要求,本年度奖励范围主要为201910月至今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及输送人才工作的高校;2019年度以前(含2019年)已申报并获得奖励的专业不得再次申报;无2020级在校学生的专业不得申报。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办法》(试行)中的“三、工作程序”提交资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623日中午1200前交至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jxyjk@163.com。联系人:孙晶,联系电话:83227092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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