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要求,现需对2019-2020学年实验室数据进行统计上报,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填报范围
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实训室。
填报内容
1.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4.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共计四张报表,详见附件1。
填报要求
各学院、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对上交到教育部的实验室、实训室数据负责。
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统计时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四张报表具有内在相关性,信息数据的统计务必准确完整、一致;
3.四张报表各项内容按照《填表说明》(附件2)进行填报。其中,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4、附件1中表四、表五、表六已有2018-2019学年上报数据,各学院、各单位可参考去年上报数据进行填报。
四、提交时间
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上述四张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259174168@qq.com;纸质版经由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3227094。
特此通知
附件:1.填报报表
2.填报说明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详见学校办公平台。
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