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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督导工作要点

2015年03月09日 11:09 jwc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督导工作要点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年度工作要点及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思路开展督导工作。本学年度校教学督导16名,分成6个小组(见督导员分工表),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校督导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督导例会,检查、汇总、交流督导情况,各小组长提交情况汇总表。现制定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督导组工作要点如下:

一、听课和评课工作

1.  常态随机听课

各小组通过与相关学院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贵州师范大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以小组集体听课与个人听课相结合的形式随机听课,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表》交督导办公室留存,并及时向授课教师本人或学院反馈听评课情况。

2.  对近五年入职的青年教师定向听课

根据各学院对这批教师教学工作的安排,对本学期担任本科课程讲授工作的青年教师,督导组在听课并检查教案后,给出该教师课堂教学综合等级评价的定性评价,填写《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定性评价表》,交督导办留存。

3.  2010年以来入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的定量评价(试点)

以历政学院和生科院作为试点单位,督导组对2010年以来入职的青年教师主讲的一门本科课程,抽听一节课并查阅相应教学设计,依据主要教学环节的量化评价标准,给出定量评价分值,填写《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定量评价表》,交督导办留存。

二、专项工作

1. 上述23两项定向定量听课工作也是2014-2015学年度督导组专项调研工作的内容。对各学院及试点学院入职5年的青年教师,通过定向听课对其课堂教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后,汇总信息数据,提交总体情况汇报。

2.配合2013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课程大纲修订审查

对六个试点学院即教科院、化材学院、物电学院、数计学院、马列学院、材建学院,该学院依据2013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进行修订后的课程大纲(每学院抽一门课程),督导组通过审阅与学院及相关教师交流等渠道,评估课程大纲能否体现培养目标及课程能否达到其支撑作用。

三、巡视与走访

      督导员可通过巡视与走访等形式了解教学情况。巡视是根据学院的课表,巡查了解师生的到课情况及课堂情况,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等不同类型的课程实施情况。走访是与院领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个别交谈,了解教学情况。巡视与走访工作由各小组具体安排。完成后填写相关记录表交督导办公室留存。

四、定期召集和参加座谈会以及其他督导工作

1.各督导小组每学期开学之初要到分管学院与院领导进行交流沟通,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的主要安排与工作重点,收集课表,确定在该院督导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每学期至少在相关学院参加一次学生代表或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座谈会后,应整理纪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督导员按照学校和教务处的安排,做好开学、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考场巡视及其他有关教学督导的工作。

五、办好督导报

继续办好《教学与督导》报,反映我校的教学实际,宣传新的教学理念和教改思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督导员要积极撰稿或组稿,每人每学期至少一篇。

 六、加强校督导组自身学习与对外交流

 1.加强督导组自身的学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教学理论,不定期地请专家作讲座,观看精品课录像等;讨论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2.组织对外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其他高校督导工作的经验。

 七、期末总结

 每学期结束时,每位督导员要交一份书面总结,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提出问题及改进意见。督导组要向校领导进行书面及口头的总结汇报。

附:                       督导员分工

分管学院(部)

分管督导员

小组负责人

法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小白、胡泽尧、闫慧芝、郑志平

李小白

文学院、历政学院、

经管学院、美术学院

王建设、曾凡炎、张才良

曾凡炎

物电学院、数计学院、        化材学院、音乐学院

张笑一、景凤宣、石红

景凤宣

地环学院、生科院、 国旅学院

罗泰昌、黎道洪

罗泰昌

外国语学院、大外部

孙芳琴、梁 

孙芳琴

机电学院、材建学院、职教院

王志刚、吴惠廉

王志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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