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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28日 15:16 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中心、各实验室: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25〕38号)要求,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现就加强国庆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值班人员、强化实验室安全防控责任意识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25〕38号)要求落实值班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实验室的安全使用、检查及值班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国庆节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节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1.切断可关闭仪器设备设施电源;

2.关好插座、水龙头、阀门;

3.锁好门、窗、防盗网,做好环境卫生、贵重物品及钥匙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4.做好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实验室废物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国庆期间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放假期间需使用的实验室,须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

2.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工作,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学院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掌控实验室的使用情况,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进行实验,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实验室管理中心和保卫处报告有关信息。

四、做好国庆节后的实验室准备工作

返校后,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及时对各实验室及重点部位涉及设备设施重新启用、通电运行、环境通风、设备归整、实验耗材及登记本等方面的检查准备,保障实验教学的稳定运行。

五、其他事宜

根据4月30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中心、实验室)须及时完成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的工作。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台账、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开展隐患整改复查,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整改实效。认真总结此次实验室安全自评自查情况,形成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于2025年10月9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附件1 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模板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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