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中心,各重点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工作的通知》(校发〔2025〕65号)的要求,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需加强暑假期间对师生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规范假期管理,保障师生安全
(一)暑假不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通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后,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并由本单位张贴封条。
(二)确因工作需要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各单位须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暑假期间开展实验的师生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规范各类仪器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和实验室卫生整洁。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确有需要,须向本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负责本实验室的教师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内严禁留宿、餐饮和使用大功率充电设备等违规行为。
(三)暑假开展实验,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各类危险化学品,若必须使用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暑假不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需存入学校危险化学品库房统一管理。本学期于2025年7月18日截止办理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手续,暑假期间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申购。
(四)暑假开展实验产生的废弃物,须按要求贴好标签,分类存放于安全区域,请勿随意丢弃。同时加强实验室内水电、压力容器、常规冷热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暑期巡查
(一)各单位须针对暑假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防范措施,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如遇紧急状况,请立即拨打学校报警电话0851-83227110,同时上报教务处相关人员,李老师 、宋老师 、董老师:085183227089,并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学校值班人员,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1日17:00前将“XX学院(中心、实验室)暑假实验室值班表”发送至gznujwcsysaqglk@163.com。
附件:XX学院(中心、实验室)暑假实验室值班表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