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3年我校立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31项,“大思政课”示范项目12项,经研究,现拟对这两类项目开展结题,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3年学校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大思政课”示范项目;
2.学校教师以自主建设方式开展的课程思政项目。
二、结题条件
(一)需提供的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结题报告书;
3.研究报告(包含3-5个课程思政/大思政课典型教学案例);
4.其他佐证材料:实验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著作、领导批示、媒体报道、获奖情况、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结题材料,且材料与课题紧密相关。
5.合同书中承诺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
注:上述纸质材料,要求A4纸张,双面打印,按照顺序添加目录,统一胶装成1册,用牛皮纸袋装袋,牛皮袋封面张贴结题验收材料清单。
(二)项目成果要求
按照项目研究进度如期开展项目内容,达到项目合同书签订的项目预期成果,完成预期研究目标,取得一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成效。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4月1日前将上述结题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5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djwcjxyjk@163.com。
四、其他
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227092。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大思政课”示范项目结题资料包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