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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2024年12月09日 17:02 教学研究科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发挥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推进作用,经研究,拟开展

2024年下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见附件)。

二、结题材料要求

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实践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

(一)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必交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需要签字盖章);

4.《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需要签字盖章);

5.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必须提供),可增加教师教学质量报告或教师专业发展报告);

6.研究报告查重报告(不超过30%的查重率);

(二)成果选交材料

1.成果附件(教育教学方案集,教师教育教学案例与故事集,学生作品、学习体验和成长故事等学习集,也包括:论文、著作、工具书、电脑软件等);

2.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3.重要变更的批复(或有关变更备案材料);

注:如预期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所提交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如预期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其字数不少于6万字,研究报告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查重。

(三)在完成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于专家结题鉴定:

1.研究成果获得市(州)级(含高校)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教育科研、教学成果等奖励的;

2.研究成果被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

3.课题研究相关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

4.出版课题研究专著的。申请免于鉴定,应在填写《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时说明理由,并将成果主件及其满足免于鉴定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

2.没有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研究成分严重不足的;

4.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5.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

6.研究报告查重率30%以上的;

7.不按结题程序和要求审核的。

三、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一)规划课题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课题立项编号”信息。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2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结题材料及《结题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509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结题材料按照省教育厅装订要求进行装订2份,具体见附件,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djwcjxyjk@163.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227092.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下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结题名单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模板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          


注:附件请于学校政务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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