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7]63号)和《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劳动教育学分认定暂行办法(试行)》(校发[2021]15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工作安排,及时在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平台提交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和劳动教育学分的支撑材料,认真审核学生申请的学分,确保不影响2025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进度。
教务处将全程做好学分认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平台(http://172.24.12.37/)全天开放,供师生申请和审核。
联系电话:83227084 王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