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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助教工作管理与考核的通知

2023年10月31日 11:20 王娅 点击:[]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10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的教学团队,新进教学人员在正式任教前须履行助教工作制度。为规范助教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现将助教工作审核需报送的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1.学院助教工作指导计划,各学院应按不同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助教指导计划,该计划应涵盖指导教师的资质和职责,助教工作时间、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考核方式。

2.助教个人听课记录,须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助教所听课程如为专业课,则要求提交一半以上所听课程的学时数笔记;如为公共课,则要求提交32个学时以上的听课笔记。一年内可听与本人从事领域相近的多门课程,指导老师可为1-2人。听课笔记中的反思与总结要体现具体内容及助教个人听课的收获。

3.助教指导学生答疑过程记录,助教为学生答疑次数不低于5次,且答疑内容需与助教听课内容相关,重点体现问题的解决过程。

4.助教个人工作总结,内容要求结合专业与助教期间进行的主要工作及事项。

5.助教拟承担课程的教案,要求不低于课程内容三分之二,助教提交的教案为助教本人将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案,非指导老师教案,且为将来进行的教案,故不需填写上课的具体时间。教案中需写清楚该课程的名字以及学分和学时等内容,教案内容应体现教学过程不只是知识点的罗列。

6.说课视频,助教自行录制十分钟说课视频,标准为480P,说课视频要求助教本人出镜,说课内容包括:教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等。将该视频于第十四周周日前发送至邮箱794611858@qq.com。

上述第1-5项材料请大家通过教务系统任教资格菜单进行申请上传,时间是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3日。

附件:(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1.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大学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助教听课记录表

3.助教答疑记录表

4.助教拟承担课程教案

5.教务系统任教资格申请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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