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为规范我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行为,对我校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界定
特种设备的界定根据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第13条13.1-13.3。
二、摸底调查填报
各单位根据上述第一条界定表仔细检查核对界定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如各学院(实验室)存在表中所列设备,请认真填写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填入“贵州师范大学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统计表(附件2)。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12:00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849099914@.qq.com,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403办公室。
相关附件请于学校OA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贵州师范大学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