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学期通识必修课程授课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请本学期承担通识必修课程的学院(单位)安排专人按原核算方法认真核算本学期授课教师工作量并按时提交。按学校要求,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误后才能提交(若已完成公示,可提前提交)。纸质版(含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如学院课表等)须经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9日-6月13日上班时间,提交地点:公共课程建设与管理科,联系人:雷老师
特此通知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6月5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2023年春季学期花溪校区任课教师附加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统计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本科优秀教学管理奖获奖教师名单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