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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实验室废物的通知

2022年06月07日 17:15 宋庆发、董双快、李菲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将于2022613日(星期一)在花溪校区和614日(星期二)在宝山校区,进行教学及科研实验产生的HW49类实验室废统一收集处置。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对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物按照实验室废物类别进行收集,花溪校区于613日运送至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12121危险废物暂存间,宝山校区于614日运送分析测试中心1楼危废暂存间,学校统一进行实验室废物的转移处置。

各单位负责收集处置实验室废物工作人员,须在相应时间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接相关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202261012:00前,将填写完善《XX(单位名称)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负责人及处置量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849099914@qq.com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该学院未产生实验室废物,由此产生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将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实验室废物处置也将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联系人:宋庆发、董双快,电话:83227089


附件:XX学院实验室废物处置负责人表(通知及相关附件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备注:实验室废物类别

(一)实验废液及一般废弃化学品;

(二)废弃或过期剧毒类化学品;

(三)废弃试剂空瓶及包装物;

(四)易燃易爆物品及不明物。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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