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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级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2022年04月15日 09:57 刘玉梅、雷松岭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级通识选修课的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达到校发〔2016〕103号文件第十二条(助教工作考核合格且试讲通过)要求的教师。

2、有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5月8日。

三、申报要求

1、每位教师申报的课程门数为1门。

2、课程应体现通识性、融合性、启迪性和前沿性特点,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3、各学院、各单位须对申请人及所开课程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进行把关。

4、各学院(单位)对开课教师的资质、责任心、教学水平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分管教学负责人(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方可报送教务处复审。

四、提交材料

1、所有申报教师须提交附件1、2、3、4、5的电子版及时长约8分钟的视频,视频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课程概述、课程目标、教与学的方法、考核要求及作业要求,时长约3分钟;第二部分,申报教师对课程约5分钟的试讲片段。已开设的课程,申报教师还需提交附件6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地址为超星网络教学平台http://gzsf.fanya.chaoxing.com 页面上的“教科研”栏目,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7、8。

2、学院(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将附件1汇总表(WORD版)与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附件1汇总表(纸质版)一起报送教务处公共科。

注:

1、申报材料须排版完整,“简明讲义”须严格按照附件5的规定编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开课。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为新开设课程:

(1)已获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申报本校未开设过的课程;

(2)已获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申报本校已开设过,但本人未讲授过的课程;

(3)已获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申报本人已在本校讲授过,但已5年或5年以上未在本校讲授的课程。

3、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通选课授课时段调整为1-18周,即32学时的课程一个班每周2节课,不再单独分设1-8周和11-18周两个时段。

五、其他

1.欢迎教师积极申报“四史”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创新创业类、教育法规类、劳动教育类、生态文明类及艺术类等通识教育课程。

2.课程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新开设课程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听课、评议,通过后方可列入开课计划。

3.沟通渠道:学校通识选修课程交流QQ群:321845807,加入时请写明学院(单位)及姓名。联系电话:0851-83227093、15985155359(刘老师)、13984100617(雷老师)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校级通识选修课统计表

2.课程简介格式

3.课程大纲格式

4.授课计划表格式

5.贵州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讲义规范要求

6.贵州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质量跟踪调查表

7.教师操作手册(新开课程)

8.教师操作手册(已开课程)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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