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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规范助教制度相关材料报送的通知

2022年03月24日 12:08 王娅 点击:[]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10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的教学团队,新进教学人员在正式任教前须履行助教工作制度, 按文件规定,助教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供专家审核,为规范报送的材料,现将材料的要求与相关表格附后,请学院按要求报送。由于我校的教务综合管理平台已经正式启用,以后每学期的助教材料报送将转为线上进行,请需要报送的老师查看附件操作流程,按要求申请。

1.学院助教工作指导计划,应涵盖指导教师的资质和职责,助教工作时间、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列出具体的要求,助教需完成的工作事项,特指协助指导老师的教学相关的工作内容)以及考核方式

2.教师个人听课笔记(附件二);

3.教师个人指导学生答疑过程记录(附件三);

4.教师个人工作总结,进行主要工作及主要事项记录;

5.教师拟承担课程的教案,要求不低于课程内容三分之二(附件四);

6.教师试讲图片资料,三张以上清晰图片,图片包括试讲者,指导老师及学生;

其中第12项须加盖学院公章;第26项资料须有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第3项,助教所听课程如为专业课,则要求提交一半以上所听课程的学时数笔记;如为公共课,则要求提交32个学时以上的听课笔记。一年内可听与本人从事领域相近的多门课程,指导老师可为1-2人。听课笔记中的反思与总结要体现具体内容及助教个人听课的收获。第4项,助教为学生答疑次数不低于5次,且答疑内容需与助教听课内容相关,重点体现问题的解决过程。第5项,教师个人工作总结,要求结合专业与助教期间进行的主要工作及事项。第6项,助教提交的教案为助教本人将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案,非指导老师教案,且为将来进行的教案,故不需填写上课的具体时间。教案中需写清楚该课程的名字以及学分和学时等内容。第七项,助教试讲图片中标出助教本人及指导教师。

以上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助教申请资格。申报材料作为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档案存档,并作为申请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师德师风评价依据。

   相关附件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附件一:上课资格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二:贵州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履行助教工作听课记录表

附件三:贵州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履行助教工作答疑记录表

附件四:贵州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履行助教工作教案

 

                   教务处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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