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科技安全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并落实教育部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请各单位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1),对教学、科研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若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单位于3月11日以前将检查过程资料(含图片和视频)、附件一(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整改方案等发送至849099914@qq.com。
联系人:董双快 联系电话:0851-83227089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教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