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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2年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2021年12月07日 10:56 董双快、宋庆发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要求,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9]79号)《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职责(试行)》(校发[2019]81)文件的要求,经校长办公会(2019年第20期)通过,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为一年一签。现将签订2022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分级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一级责任书(附件1):由学校领导(甲方)与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乙方)签订。

(二)二级责任书(附件2):由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甲方)与所属的实验室主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乙方)签订。

(三)三级责任书(附件3):由实验室主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甲方)与实验室技术员或实验员(乙方)签订。

 

二、责任书签订方式

由学校领导和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签订一级责任书,并加盖学校和学院、科研单位公章。

学校统一提供二、三级责任书模版(供参考,可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修订),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签订二、三级责任书。

三、相关要求

1.责任书为一年一签,签订时间统一为20221210日,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时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并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

2.学校与各教学科研单位签订的一级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各教学科研单位,另一份留存教务处。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单位下载一级责任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1210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汇总,请校领导签字盖章后返还各教学科研单位。

3.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211210日以前完成二、三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将各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二、三级责任书信息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附件5)发送至849099914@qq.com,纸质版加盖教学科研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书需要签订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存所在单位,一份留存实验室责任人或科研小组负责人,一份张贴于所在实验室,请各责任人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

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书需要签订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实验室主任或科研小组负责人,另一份留存实验室实验员,请责任人根据条款履行职责。

联系人:董双快 电话:83227089

 

附件:相关附件请于学校OA本通知下载。

      1.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一级责任书

2.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书

3.贵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书

4.2022年度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书信息汇总表

5.2022年度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书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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