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专)科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07〕106号),我校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1〕108号)启动相关工作,今年共有40份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经校内外专家独立评审,遴选出20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0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通过校内政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实名反映。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