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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11:33 孙晶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范围: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及《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 (http://www.chinaooc.cn)查阅下载。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本次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限额为: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课程可推荐10个,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推荐3个。

二、推荐原则与条件

(一)推荐原则

坚持质量为本、分类推荐、注重实效、广泛参与,注重推荐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注重体现课程思政理念。

(二)推荐条件

1.推荐课程须于2021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2.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第一期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731日。

三、推荐工作认定程序

(一)课程责任单位组织推荐。优先推荐2019年、2020年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除上述课程以外,各学院按照如下规则择优推荐:1-3个专业择优推荐1门课程,4-6个专业择优推荐2门课程;7个及以上专业择优推荐3门课程。

(二)学校组织专家推荐认定。相关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三)学校对认定的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资源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

四、其他

(一)学校按评审结果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立项为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课程中如含有“否决性指标”(见附件),一票否决,不予评审、不予推荐。

(三)各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荐与网上填报工作,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一式一份),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类型申报书(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jxyjk@163.com 。附件材料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各学院电子版材料须以U盘存储形式统一提交,评审结束后返还)。所有材料须于2021514日下午1600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孙老师、梅老师,联系电话:83227092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2.相关下载模板

          请于学校OA下载。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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