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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级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2020年05月07日 16:33 蔡祖英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疫形势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2020-2021学年第学期校级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达到校发〔2016〕103号文件第十二条(助教工作考核合格且试讲通过)要求的教师。

2.开课校区:花溪校区和宝山校区。

3.开课学时:每门总学时为32学时。

4.授课周次可选1-8周或11-18;每周安排:周一和周三(7-8节或9-10节)或周二和周四(9-10节),每周4节课。

5.材料要求:

电子版:教师提交电子版到学院,包括附件1、2、3、4排版完整的“简明讲义”注:已开设过的课程须另填写附件7,新开课程不填附件7。由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上报。

纸质版:学院汇总并打印附件1统计表),须经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报新开课程的老师本学期不组织集中试讲,需提交时长为5分钟左右的课程教学视频MP4格式),视频内容需含申报课程的设计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安排及授课片断等相关教学信息,以便专家审核。

学院把以上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后于515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公共课程建设与管理科。

6.教学改革:各单位要鼓励教师转变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方式,充分利用学校移动教学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改革

7.优先课程:欢迎教师申报创新创业类教育法规类、劳动教育类、生态文明类及艺术类等通识教育课程。

8.课程遴选遴选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及遴选,通过后组织学生选课。

9.沟通渠道为方便沟通和交流,请申报课程的教师加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程交流QQ群,群号为:321845807,加入时请写明学院(单位)及姓名。

联系电话:0851-8322709313985497964蔡老师13984100617(雷老师)

 

附件:(以下附件请于学校OA平台下载)

1.2020-2021学年第学期各单位校级通识选修课统计表

     2.课程简介格式

 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4.授课计划表格式

     5.贵州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讲义规范要求

 6.贵州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讲义范例

 7.贵州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质量跟踪调查表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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