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践教学周是学校为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有效开展实践活动的制度性安排,属常规教学活动时间,为每学期的第9-10周,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周工作方案》(校发〔2019〕27号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学期实践周教学工作实际,各学院须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周的实施方案,确保各专业学生的学习内容充实、时间饱满,达到实践教学周的教学目标。
根据本学期疫情防控的要求,各学院实践周教学活动应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应尽量安排在学校附近或校内完成,如遇学生突发症状,各学院应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办汇报。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启动实践教学活动准备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学院盖章、分管院领导签字的各年级、各班级《实践教学周工作方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2259174168@qq.com。
本学期2020级新生不安排教学实践周活动。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3227094
附件:1.实践教学周工作方案
2.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周工作方案(校发【2019】27号)
(附件详见学校办公平台)
教务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