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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录入成绩的通知

2011年07月01日 00:00  点击:[]

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十九周进行。为确保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录入成绩范围

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成绩(求是学院2008级以后独立开班的课程成绩不在此范围)。

 2、成绩表现形式

系统根据学院提交的学期开课计划,将考核方式是考试的课程设置为“百分制”;将考核方式是考查的课程设置为“五级制”。如需要调整成绩表现形式的课程由学院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表现形式统一为“五级制”。

 3、录入成绩时间区段

教务网络系统根据院、部排考情况,将课程分为两类课程,一类为排考课程,另一类为不排考课程,从而形成以下录入成绩的时间区段。

排考课程的课程成绩由任课老师在本课程考试结束后二十天内录入(含考试日)。

不排考课程的课程成绩由任课老师于2010年7月2日8:00—7月29日24:00录入。

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由承担单位在教务网络系统客户端录入,此成绩录入不受时间的限制。

 4、成绩上报形式

任课老师除了在网上录入成绩外,还需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以便学院备案。

 5、注意事项

请任课老师务必按照“录入成绩时间区段”规定录入成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若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任课老师承担。

成绩一旦提交,就不可能再修改,任课老师在录入学生成绩时务必细心认真负责,在核实录入的成绩无误后方可提交。如是因任课老师的疏忽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由任课老师承担。

任课老师一定要将登入系统的初始密码加以修改,成绩录入结束后要退出系统。

在录入成绩时,若出现任课教师查询不到登录成绩的课程或班级人数不足的情况,请及时与承担单位(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联系。

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独立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请学院办公室协助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

 6、成绩录入步骤

登入贵州师范大学教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主页(http://210.40.72.35/jw6.0http://210.40.72.36/jw6.0)。在‘用户登录’处选择教师教辅人员并输入工号和密码,点击进入。

单击成绩录入进入录入学生成绩,录入学生成绩可以用两种方式,它们是分课程按行政班级录入成绩和分课程按上课班级录入成绩,任课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之一,点击课程名称最右面的“录入”,系统弹出新的对话框,在此对话框中“末考成绩”一栏中录入学生“综合成绩”,确保成绩录入无x误后,保存数据。

若一门课程由多个行政班级组成的上课班级,应重复操作第三个步骤,直到所有学生成绩录入完成。

录入成绩完成后,退出系统。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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