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4〕102号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由于花溪校区第二学生食堂水、电供应等原因,目前暂时不能开餐。为保证课堂教学和学生下课就餐秩序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临时调整花溪校区公共3号(致远楼)、4号、5号、6号教学楼及实验楼(烛物楼、御物楼)第三、四节课上、下课时间,以错开学生就餐高峰。
上述教学楼、公共实验楼所有教室、实验室上、下课时间改为:第三节课:10:40-11:25,第四节课:11:35-12:20
中午由花溪返回宝山校区的交通车发车时间统一调整为12:45。
其余教学楼、实验楼的教室、实验室均按原上、下课时间执行,请各学院(教学部)迅速通知各上课教师和上课班级。
该项临时调整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