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黔环综合〔2022〕73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和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购置固体废物溯源设备,接入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
学校于12月3日至4日首次开展实验室废物溯源信息化管理工作,处置学校东区和西区实验室废液、废渣、化学品包装物及沾染物、过期化学品等实验室废物共计5余吨。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实现在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存储和转运等实验室废物全过程溯源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