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法学院在美术大楼会议室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研讨会。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副书记林也婷、副院长文永辉以及学院部分老师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运才主持。
会上,李运才传达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介绍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和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相关内容,对学院申报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蒙黎明号召学院骨干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组织相关支持材料,积极申报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据悉,法学院将不断加强法学教育工作,力争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生的努力奋斗下,使学院成为西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