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申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工作,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关于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2号)的规定,法学院于6月17日在学院会议室举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论证会。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副书记林也婷、副院长文永辉、学科主任、学院高中级职称教师代表以及申报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李运才主持。

论证会上,与会教师结合文件要求和学院条件,针对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对已经完成的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草案)进行分析、比较、修正。形成了初步的申报意见和内容框架。
本次论证会为学校申报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学院下一步将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条件,进一步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http://news.gznu.edu.cn/info/1002/214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