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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09年中期选拔专业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2009年04月20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各联合办学学院(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在高职高专教育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习的通知》(黔教高发〔2009〕46号)和《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普通高等教育“中期选拔”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09〕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 “中期选拔”学生的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我校2009年“中期选拔”专业课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制卷和评卷。
  二、所有参加贵州师范大学2009年“中期选拔”专业课考试的学生,不论是升入贵州师范大学校本部或是就地升入各联合办学学院(点),专业课程的考试均到贵州师范大学校本部进行。
  三、考生须带原“中期选拔”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课考试。
  四、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英语专业: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在贵州师范大学第六教学楼(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楼);口试时间2009年7月5日下午2:30开始,口试地点在贵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四楼)。考生须于7月5日中午12:00—2:00到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四楼)报名。
  (二)美术学专业:2009年7月5日上午8:30—11:30考“素描”、下午1:00—4:00考“色彩”,考试地点在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考生须于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到美术学院办公室(美术大楼二楼)报名。学生需自带画具。
  (三)音乐学专业:2009年7月5日上午10:00—下午15:00,考试地点在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综合楼)。考生须于7月5日上午8:00—10:00到音乐学院办公室(综合大楼一楼)报名。
  (四)其他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第六教学楼(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楼)。
  五、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组织安排好到贵州师范大学参加考试的有关事宜,使学生能按时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09年“中期选拔”专业课考试科目.xls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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