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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07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09〕367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2009年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05〕54号)、《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06〕82号)、《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文件,使每个学生都必须清楚了解“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等规定。

    2.严格把关、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学籍信息的审核工作,维护招生与学籍信息的严肃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要按规定及时清退,彻底消除隐患。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doc


上一条:关于2009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届毕业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资格审查数据核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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