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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11年09月17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鹏程
       副组长:李存雄、蔡永生
       成  员:罗永祥、梁虹、姜山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推免工作,联系人:唐丽华,电话:6702137。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承担本学年该年级教学任务的3名教师代表等7人组成,由院长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工作。
    二、指导原则
    1.推免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2.学院初选按分配名额的120%进行差额选拔并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3.推免生名额分配以学院当年毕业生总人数为基础,并适当向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参加顶岗实习的学院作倾斜。
    4.学院推荐的学生不能重复申报,只能申请本校或校外专业之一。
    三、申请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违纪处分。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的学生)。
    3.勤奋学习,专业能力较强;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成绩优秀,学分平均绩点排在本专业前20%,专业对口且无补考科目。
    4.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6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四、综合成绩排名方法
    各专业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按量化指标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具体各项量化指标和标准如下:
    1.学习成绩:以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为基础分,成绩单需从教务网络系统客户端选择"打印学生成绩档案表[有效]"打印,并由学院、教务处盖章确认。
    2.学术、科研获奖加分:参加国家级竞赛获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参加省级比赛获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不累计加分:取其中一个奖项的最高分);集体奖(5人以上)分值减半。在省级以上学术性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计1分(可累计加分)。
    3.外国语水平加分:非外语专业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计2分,日语专业通过国际日语水平能力二级考试计2分。
    4.荣誉表彰加分:获全国表彰计3分;获省级表彰计2分;集体表彰(5人以上)分值减半。
    5.其它获奖加分: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前三名计2分;省级前三名奖计1分(不累计加分);集体奖(5人以上)分值减半。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8分。
    五、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初选学生名单。
    3.列入初选名单的推免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须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汇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试学生名单,并公示。
    5.复试工作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学院负责实施具体的复试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教授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方案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名成员。
    (1)复试时间: 9月28日-9月30日。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按一级学科统一进行综合面试。面试试题须科学设计并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回答,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每位复试专家须签名,并妥善保管。
    (3)主要考察内容及各项分值所占比例: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②.专业素质和潜力(占40%)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
     b.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
      a.科研、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方面的表现;
      b.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4)复试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综合成绩×50%+复试成绩×50%。不能以单科成绩排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排名
    学校将按各学院推荐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2位小数点后)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
    (6)各院须将复试记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接收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六、贵州师范大学医院具体负责推免生体检工作。
    七、其它事项
    1.通过复试拟录取的推免生网报截止时间是2011年10月31日。
    2.推免生必须保证上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如学院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将取消学院推免资格。
    3.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或通过复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4.若学院没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或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但无接受单位的,空缺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5.入学前未能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6.通过复试拟录取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签订协议书后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或参加当年考研。
    7.所有接收推免生名额均占当年各接收学院的招生计划,其中,教育管理专业不接受推免生。
    八、校纪委参与推免生招生的全程监督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推免生计划分配一览表.xls

附件3: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推免工作进程表.doc

附件4:贵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量化分值统计表.xls

附件5:贵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量化分值汇总表.xls

附件6: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doc

 

                                                      贵州师范大学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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