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及《贵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2022级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姚茂聪(学号:211170080104)、2023级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杨立东(学号:211170080098)、2022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生李定龙(学号:22110403001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学校研究,拟对姚茂聪、杨立东和李定龙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请姚茂聪、杨立东和李定龙同学于公告期内至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410办公室领取《拟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期满即视作决定书已送达,学校将依规注销其学籍。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未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在学信网作退学标注。学籍状态一经标注,即不可恢复。
联系人:考务与学籍管理科 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227091
地址: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行政西楼410室)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