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及《贵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苏琳等3名同学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余露同学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拟对以上学生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请公告名单中未签收拟退学处理决定书的学生在公告期内至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校将按规定注销其学籍。
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提出后未按学校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经公告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将在学信网作退学标注处理,已标注退学学生不能恢复学籍。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227091
附:退学名单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
附:退学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退学处理依据 |
201900010002 | 苏琳 | 经济学 | 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190401010073 | 乌仁朝鲁门 | 经济学 | 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221109030051 | 李德秀 | 生物科学 | 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170302010075 | 余露 | 思想政治教育 | 休学期满未回校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