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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04日 16:07 jwc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师计划”培养目标及培养方式

培养目标及培养方式参照《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执行。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长:学院院长

  员:包括学院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承担本学年该年级教学任务的3名教师代表等7人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三、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文件要求,贵州省“硕师计划”推免名额为40名,其中贵州师范大学推荐25名,培养学校为贵州师范大学。

四、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志愿到国贫县农村学校任教;

(二)我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

(三)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无补考科目;

(五)毕业时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任教地点及任教服务学校须为教育厅指定地方学校(具体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七)推荐专业见《贵州师范大学推荐、接收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一览表》(附件2),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建议,本次推荐只接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学生申请。

五、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初审工作,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公示;

(三)各学院需于91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2.教务处出具的历年学习成绩单;

3.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3)。

(四) 推免生推荐、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告知)进行,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务必按规定于923日登录填报。

 

联系部门:教务处考务及学籍管理科

联 系 人:洪老师    莫老师

联系电话:13985572983  13765102179  0851-3227091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2. 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推荐、接收“硕师计划”研究生专业目录一览表

      3.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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