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为保证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0-18周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学生在开课前能领到任课教师编写的简明讲义,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第10-18周开有公选课的教师,务必于4月1日-16日将简明讲义的电子文档(请统一格式为word2003版,文件名要注明学院、教师、课程名)发送到21367681@qq.com,逾期不再受理。前、后九周开同一门课且在前九周已印制的不需再发,但需在邮件中说明,教务处审核、统计后将在4月17日统一交付印刷。
关于“编写公共选修课简明讲义”的通知(教务字[2010]43号)、公共选修课简明讲义编写规范要求、范例及第10-18周公选课总课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相关附件也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电话:6702356
特此通知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