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103号)以及《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相关文件规定,自2007年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性,请各专业辅导员务必督促2008级新生上网查询本人学籍,教育部网上学籍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
二、操作步骤:
1.进入:http://xjxl.chsi.com.cn;
2.点击并进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系统”;
3.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三项中至少输入两项,若三项均输入,则都作为查询条件
三、查询中如有疑问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1]联系,电话0851-6702137,联系人:李炳乾。
四、核对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之前。请2008级各专业辅导员及全体同学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通知传达到每位新生,并要求每一位新生在规定工作时间上网核查。逾期及学生信息遗漏和错误不做登记导致未获学籍注册的学生,后果自负。
教务处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