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新华社贵州分社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08〕5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201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2010届本科毕业生。
二、图像采集时间:
宝山校区,2009年11月16日晚上(星期一)18:00—21:00。
白云校区,2009年10月23日中午(星期五)14:00—15:30。
三、图像采集地点:
宝山校区,文科楼一楼大厅。
白云校区,第二教学楼108教室。
四、图像采集要求:
1.图像采集分组进行。各学院以专业(班)为单位,按照教务处规定时间到场拍摄(见附件1)。学生必须全部到齐,以免漏照。各班指定一名学生干部作为辅助员,配合新华分社拍摄组同志做好本班的图像采集工作。请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准时到场协助。
2.各班学生必须核实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报给图像采集组的身份证号码与今后电子注册身份证号码必须保持一致。
3.着装: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
绿色及与背景色相近的深浅蓝色上衣。
4.“机读卡”的填写及要求:“机读卡”的填写是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唯一依据,要求每一名毕业生必须提前按照机读卡的填涂说明填涂,填写内容必须准确,不能有任何遗漏(示例请见附件2、3)。
1)各班交费时一并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机读卡”(以下简称“机读卡”),并负责分发到毕业班每一位学生手中,按要求用2B铅笔填涂相关信息。填涂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不能遗漏,以保证图像采集、后期制作、邮寄和刻制光盘的准确性。填好后的卡片不得涂改、折叠,在拍摄相片时由本人交给拍摄工作人员。
2)机读卡栏首处“所在院校名称”一律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院校代码”栏一律填写“10663”(求是学院毕业生填写“13652”);“(院)系代码”栏可不填写;“所在校别”一律填写“普通高校”。
3)“学号”栏按学生本人一卡通上的学号按照“紧左”原则,从左到右顺序填写。
4)“姓名及区位码”栏,从附件4《汉字区位编码表》(或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教务动态”中下载)中查出自己姓名对应的区位码并填涂相应栏目;填涂姓名时,按照“紧左”原则,从左到右的顺序填涂。左边和中间不留空格,右边空格亦不做任何标记;如出现《汉字区位编码表》内查找不到的汉字,填涂0000,并请在汉字旁加注汉语拼音,以便后期人工录入;对于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凡超过四个汉字的,一律不必填写汉字代码,只须在机读卡中用正楷清楚填写学生的全名。
“机读卡”必须保持平整,不能褶皱、破损。
5)补拍时间:若未能准时参加学校图像采集,可于2010年元月2日——2010年3月31日到 “补拍点”填写补拍“机读卡”进行补拍,其它时间不予接待。由此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者,后果自负。
补拍地点:新华图片分社。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2107室,电话:5966537。
在省外学习的学生,就近、就地到所在省的新华分社拍摄,但一定要写清就读学校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以免误投。
在国外学习无法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由各班班长代其详细填写散拍“机读卡”,详细的收信地址,学生本人2寸彩色近期照片及拍摄费,交补拍点采集人员作扫描处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新华社通知精神,每生15元共计12张照片(其中含2寸×4张,1寸×8张)。费用由各班学生干部收齐后(1)白云校区于10月20日交教务处白云校区综合管理科;(2)宝山校区于11月3—4日交教务处教务科〔1〕。
请各学院加强对以上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把该项工作做好。
注:每一位进行了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必须在拍摄40天(2010年2月)以后至2010年5月1日以前,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中进行图像校对,否则将影响本人电子注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9年10月10日
关于201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的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