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11月普通话测试报名还未参加测试的同学进行
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由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普通话测试报名人数多,测试时间少,我校有部分已报名的学生未能完成测试,经与省语委办协商、争取,将对这部分学生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将于2011年3月11日在第九教学楼大门另行通知。
二、参加测试对象:
1.2008级:法学、绘画、美术、摄影、设计、音乐(求是)、生物工程、生技、生科、计科、数学、社体、体育、运训、日语、英语、播音、对外、广电、汉语、电信、物电、音乐、心理学。
2.2007级:音乐学。
3.2007级毕业班部分专业。
三、测试地点:宝山校区第四教学楼(原音乐学院琴房)。
四、参加测试人员报名信息完善的要求:
1.应试人提交电子照片的要求: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语委办 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要求,参加测试的人员,一律要交蓝底电子数据照片(尺寸:42mm×30mm,不低于100万像素),并以应试人的身份证号命名。请通知参加测试的同学按以上要求,交蓝底电子照片文件。
2.完善报名表信息的要求:请报名参加测试的同学将报名表中“身份证号”一栏补充完整(见附件)。
3.返回报名表和提交电子照片的时间要求:请将完善后的报名表和电子照片交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由班长或学习委员于3月9日上午11:00前将收齐的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交或信息不全者,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规定,因信息不全,一律不得参加测试。
五、白云校区普通话测试报名还未测试的同学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3月3日
普通话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