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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厦门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年08月30日 00:00  点击:[]

2011级厦门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教务字〔2012〕69号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协议》及《厦门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的遴选条件及程序,通过公示,学校已确定丁勇超等20名2011级学生为厦门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厦门大学的学习时间为2012-2013、2013-2014学年度。

二、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得的学分计入该生总成绩和总学分。

三、2012-2013、2013-2014学年度的学费,按我校相应专业的学费标准,交我校计划财务处。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划拨到厦门大学计财处,由厦门大学以学生奖励等形式发放给联合培养学生。

四、联合培养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由贵州师范大学管理,厦门大学协管。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注明贵州师范大学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

五、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厦门大学的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享有与厦门大学学生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六、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的党、团组织关系,按临时组织关系办理。

七、联合培养时间结束,学生回原学院、专业、年级继续完成原教学计划大四学年的学习。

八、联合培养的学生于2012年9月5日下午15时到教务处督导会议室参加行前动员会。

特此通知。                                 

附件:2011级厦门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名单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2011级厦门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1

丁勇超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2

蒋大基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3

刘旆均

文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4

吴向华

文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5

白雪

文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6

冯世豪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7

姚本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8

盛怡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9

冯发莉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10

戴祥军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11

田资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

12

王日辉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

13

申鹏鹏

国际旅游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

14

刘朝芳

国际旅游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

15

江远洋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

16

雷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

17

林桂清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

18

王丹萍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

19

吴银

法学院

法学

20

刘莎

法学院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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