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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本校师生参加普通本科高校2024年春季学期“金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1日 10:09 雷松岭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金课“ 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选修,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修原则

1.学生所选课程,应与本学期所在专业开课不冲突的情况下选修,包括专业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

2.在本校已修读过相关课程的学生,不可继续选修。

3.原则上本校学生不选修本校开出的课程。

4.当前为试点工作,跨校修读的共享课程暂不认定学分。

二、选课方式

1.学生选课时填写《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课”共享课程学习申请表》(附件2),提交学院教学管理科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开课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执行。

3.学生在第一次听课后不满意所选课程而需要退课的,须将退课申请提交本校教务处,由双方教务处负责处理。

   三、教学管理

任课教师的教学管理及学生的学习管理按省教育厅通知文件中的“(六)教学管理”执行。


请各学院教学管理科根据文件要求,尽快将《贵州省2024年春季学期“金课”共享课程目录》中相关课程通知到本院学生,组织学生填写“金课”共享课程学习申请表,汇总后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公共课程建设与管理科。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点前。

联系人:雷松岭 阳老师 电话:83227093、13984100617

附件:《省教育厅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金课“ 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含附件)(请于学校OS平台下载)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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