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目前花溪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已经开餐,已基本满足学生就餐需求。为统一课堂教学和学生上下课时间,经研究决定,从9月22日(星期一)开始,恢复花溪校区公共3号(致远楼)、4号、5号、6号教学楼及实验楼(烛物楼、御物楼)第三、四节课上、下课时间为花溪校区正常作息时间。
恢复后,上述教学楼、公共实验楼所有教室、实验室上、下课时间为:第三节课,10:30-11:15;第四节课,11:25-12:10。
中午由花溪返回宝山校区的交通车发车时间恢复为12:40。
请各学院(教学部)迅速通知各上课教师和上课班级。
特此通知。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