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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花溪校区3号(致远楼)、4号、5号、6号教学楼及公共实验楼(烛物楼、御物楼)第三、四节课上、下课时间的通知

2014年09月18日 16:00 jwc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目前花溪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已经开餐,已基本满足学生就餐需求。为统一课堂教学和学生上下课时间,经研究决定,922日(星期一)开始,恢复花溪校区公共3号(致远楼)、4号、5号、6号教学楼及实验楼(烛物楼、御物楼)第三、四节课上、下课时间为花溪校区正常作息时间。

恢复后,上述教学楼、公共实验楼所有教室、实验室上、下课时间为:第三节课,1030-11:15;第四节课,11:25-12:10

中午由花溪返回宝山校区的交通车发车时间恢复为12:40

请各学院(教学部)迅速通知各上课教师和上课班级。

特此通知。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49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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