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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12日 16:39 jwc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5254号),请各学院(教学部)参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程”的推荐工作。

一、建设计划

按照省厅精神,结合《贵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程”拟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等四类项目。项目资助经费按照省厅建议资助金额标准,由学校统筹安排进行分配,并按不低于1:1进行配套。

二、推荐原则

(一)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设立须服务于学校发展目标、突出学校特色及近期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

(二)获得省级同类项目及以上奖励的不予以推荐,新申报项目,内容不能与已立项的省级项目相似;

(三)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从参与“201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首期答辩通过的、且已有2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中进行推选;侧重资助围绕发展方向模块建设课程和团队建设上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四)省级教学内容与课程改革项目,重点支持围绕201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的提高实践能力体系建设的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的,具有实际应用、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项目;重点资助获过“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奖”的申请人项目。

(五)学校对项目推荐单位实行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如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以学院名义申请的,学校将不再接受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将不再接受其今后所有项目的申报。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目标要清晰明确,要有实际效果,预期成效要有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二)建设计划安排要切实可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不能面面俱到;

(三)建设计划要有继承性,要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和建设成果;

(四)建设计划要有可持续性,能够分步实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明确,各阶段任务有明确完成时间点。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可参照《2013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项目论证安排

1.所有推荐项目须经过专家论证。

2.项目专家组由校外专家与校内专家组成,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30%。校外专家由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校内专家由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教育教学改革的人选组成专家库,其中无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不少于2人。评审时校内专家随机挑选产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

2.电子材料: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压缩包,发送到282221866@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全称+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推荐材料”。如“文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推荐材料”。

3.报送材料及推荐专家名单截止时间:20151117日。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罗老师,联系电话:0851-83227092 13984854623

 

附件:1.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13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2015年贵州省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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